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征求对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》及三类认证标准意见的函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要讲话精神,根据国家关于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总体部署,我司会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,在总结前期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经验、调研国内师范院校情况、借鉴国际教师教育质量保障先进做法的基础上,研究起草了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》及中学教育、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等三个专业认证标准的征求意见稿(见附件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,组织相关院校、专家、基础教育一线教师认真研究,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17年8月25日(星期五)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司。
联系人:汪海、王薇
电话:010-66097953,66097838
传真:010-66092049
邮箱:fzc@moe.edu.cn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(邮编:100816)
附件:1.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办法(征求意见稿)
2.中学教育、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(征求意见稿)
教育部教师工作司
2017年8月1日